不好意思,我就不认为有什么不对

来源: 2008-10-21 14:22:5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就好比我原贴里说的,把书看完了但是不买,复印图书,都没有向版权所有者交一分钱。但是却把这种信息产品的核心内容搞到手了。跟使用盗版是一个级别的。

到商店里把货架上的软件(完整包装)偷走,这才是“偷窃”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