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权法案的一些事

来源: 杨少华 2020-10-16 21:08:53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210 bytes)
当今美国有一种说法,认为社会的进步依靠进步(progressive)理念。正好美国人通常提及进步(progressive)理念是特指民主党内的一个派别。这个说法给人一个印象是民主党在推动美国的社会进步。
 
还有一种说法是美国两党在70年代互换。
 
但实际是怎么回事呢?

十九世纪中,林肯废奴和美国内战解放了黑奴,但黑人的权利在很长时间还是受到很多限制和种族隔离政策的歧视。从1866年开始,美国通过多个民权法案以及最高法院的判决,给予有色人种各种权利和保护,但并没有完全有效禁止歧视和隔离。1866,1871, 1875,1957,1960年民权法案主要由共和党总统林肯,尤利西斯,艾森豪威尔和国会推动。1866年法案是林肯去世后国会通过,民主党总统强森否决后被国会强行通过。这些法案逐步给予有色人种公民,社会服务,选举权利。

对于民权法案,北方议员普遍支持,南方议员大多反对。尤其是南方民主党参议员反对最甚。

随着二战后黑人广泛游行抗议转机出现。共和党艾森豪威尔总统积极推动和签署1957和1960年民权法案。特别是1957年民权法案,依法成立了美国人权委员会(USCCR),专门研究和起草更广泛的联邦人权法案。

紧随其后的民主党肯尼迪总统继续热心推动更广泛的民权法案。由于民主党的反对力量,直到他遇刺后,才由民主党强生总统联合共和党议员克服了南部民主党参议员的60天的阻挠(filibuster),顺利通过著名的1964民权法案,全面禁止歧视人种,性别,和宗教。

有一种错误说法,说那些阻挠(filibuster)1964年民权法案的南方民主党参议员转而投靠共和党,实现传说中的两党互换。其实这并没有发生。那些参议员,大多在70年代陆续落选或退休。

值得一提的是反对并且发起阻挠(filibuster)1964年民权法案的参议员Robert Byrd (D. West Virginia),从1972年到1989年一直担任参议院民主党党魁。直到2010年逝世一直都是民主党资深参议员。他早年曾经参与KKK组织残害黑人

两党互换是不符合历史的。宣传这个理论是刻意误导舆论

对于民权,那民主党和共和党的政策差别究竟在哪里?

共和党理念偏保守,一直强调小政府,避免过度干预,所以反对给予按人种、性别、或宗教的特权或歧视。因为这个理念,共和党积极推动各个民权法案。也同样因为这个理念,也抗拒特权逆向歧视。

而民主党调整了人口组成结构之后,则开始推动逆向歧视,为历史还债(也许仅仅是争取选民而已)

加州宪法修正案Prop 16链接,将重新容许大学入学和就业上的种族、性别和宗教歧视。反对此恶法的朋友请支持反对阵营Californians for Equal Rights (CFER)

CFER的领军人物Ward Connerly先生是前加州伯克利大学校董,美国著名黑人人权活动家,在美国多个州成功推翻或禁止种族优待/歧视政策。

希望大家慷慨捐款给CFER,帮助击败加州Prop 16(政治捐款人依法必须是绿卡或公民并记录一些个人信息。请捐尾数$x.01以方便统计)

捐款给反对阵营C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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