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猎隼可卖10万美元

来源: 张志军 2015-12-05 22:12:22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7363 bytes)

大学生卖鹰隼被判10年半

 
 
 

闫啸天所捕的燕隼闫啸天承认,知道自己卖的是燕隼

  闫啸天所捕的燕隼

闫啸天所捕的燕隼闫啸天承认,知道自己卖的是燕隼

  闫啸天承认,知道自己卖的是燕隼

  “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半”一案,俨然又要变成一出俗套的互联网新闻反转大戏。官方披露的证据显示,捕鸟大学生闫啸天不仅利用聊天群、百度贴吧出售猎物,还能准确介绍猎物名字、习性,“不识国家保护动物”的说法早已站不住脚。

  事实上,如果公众的注意力不是只被耸人听闻的标题所吸引,便不难发现,如今我国的猛禽盗猎现象已经形成的一个完整的利益链,到了不打击不行的地步。大学生闫啸天是聊天群“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他是捕鸟者,是开端,在此之后是长长的贩卖链条,是城市中的“玩鹰”爱好者,甚至是中东的富豪卖家。据说,仅在沈阳一个城市,每年被倒卖的猛禽就可达几百只。

  在黑市上,极品的猎隼能卖到10万美元以上,但背后是残忍的训练过程,“有的玩家甚至要玩死10只左右,才能练出一只。”

  这次的案件中,仍有舆论质疑此案量刑过重,然而在野生动物保护者眼中,这恰恰是官方长期执法不严的后果。专家还指出,我国的法律不是太严,而是不够,“保护濒危动物不能只保护‘生物塔尖’,生物链上的塔身和塔基也应一同保护”。

  充满疑点的报道

  近日,河南新乡一大学生因在家乡猎捕16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和购买1只苍头鹰,而被判刑10年半,引发不少同情。在新浪网的一次调查中,超过70%的网友认为量刑过重。

  这是怎么一回事?较早报道这一事件的《法制晚报》是这样描述的:2014年7月,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暑假期间,在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7月14号,他和朋友王亚军去河边洗澡时,在邻居家门口发现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后来,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聊天群,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他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市另一买鸟人。

  根据这一报道,不少网友认为该大学生并不知道自己抓的是国家保护动物,属无心之过,法院量刑不当。

  闫啸天的父亲也紧紧咬住这一点。闫父说:“我们家门口树上有很多喜鹊窝,就没有别的鸟窝。农村孩子从小就喜欢逮鸟摸鱼,我们都觉得挺正常,没想到他会因为掏几只鸟就被抓了。我们都不认识燕隼,更不知道是二级保护动物,要不是因为这个案子,我都不认识那个‘隼’字。”

  可惜闫父的说法只能代表自己,证据显示,他的儿子并没有这么无知。办案检察官指出,被告人闫某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的一员,曾网上非法收购1只凤头鹰转手出售;被告人在网上兜售时特意标注信息为“阿穆尔隼”;此外,他的朋友王某家是养鸽子的。因此,闫某应该知道自己抓的是燕隼,这说明其主观上是有故意的。

  警方也指出,闫啸天二人在第一次询问中明确告诉民警自己卖的是阿尔穆隼和苍鹰,也知道这两种鸟类是受保护的动物。

  另外,警方还从被告人闫啸天手机中找到了他和鹰隼爱好者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在这些记录中,闫啸天曾多次向别人讲述隼的生活习惯和特性。

  法院认为,闫啸天以及王亚军在公安阶段对其主观上明知的事实曾有过稳定供述,并且该供述能够与闫啸天本人在贴吧上发布的关于买卖鹰隼的相关信息以及购鸟人供述的内容予以印证,足以认定闫啸天二人主观明知。

  还有网友从最初的报道中发现了更多不和情理之处。自称是一名猛禽救助师的网友“鸟窝里的猫妖”在果壳网发文称,燕隼属于猛禽,繁殖力不强,每年产卵只有2-4只,且普遍存在巢内竞争,因此12只鸟不可能只是一窝。而猛禽的领地全都很大,想找4-6个燕隼巢,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怎么可能是在家门口所掏?

  巧合,还是利益链的一环?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闫啸天利用聊天群和贴吧兜售燕隼的行为,恰恰是贩鸟行业内最惯用的手法。

  据沈阳晚报今天的报道,沈阳猛禽救助中心负责人王维彦介绍说, 燕隼是猛禽的一种,成鸟长相特别漂亮,擅于盘飞技巧,因此是沈阳很多地下鹰贩子的重点贩卖对象。

  王维彦说,在沈阳很多有钱人把玩鹰当做一种时尚,因此助长了很多地下鹰贩子的活动,根据猛禽救助中心掌握的情况,目前在沈阳有很多专门倒卖猛禽的鸟贩子,他们多以网络等手段在网上晒照片销售猛禽,这些人相当狡猾,多以地下运输的方式进行交易,很难抓到他们的踪影,每年在沈阳被倒卖的猛禽可达几百只。同时,沈阳猛禽救助中心每年能接收到很多猛禽幼鸟,其中一部分是有人从窝里掏幼鸟后自己回家饲养,玩腻了就装在盒子或笼子扔在小区路边,去年沈阳救助的燕隼幼鸟就达20多只。

  那么,全国盗猎猛禽现象究竟有多严重?遗憾的是,目前很难找到这方面的权威统计,但相关个案却屡屡见诸报端。2012年新京报的一篇报道提到,河北易县一名鹰贩子3个月就能捕获上百只鹰。

  沈阳理工大学生态研究室主任周海翔教授是中国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草案)》专家谈论组成员。在接受沈阳晚报采访时,周海翔说,其实,这几年比河南大学生的违法贩鸟行为更严重的人还有很多,去年沈阳猛禽救助中心就一次性接收了22只雕鸮幼鸟,都是从本溪一个人手中查获的,保护级别和河南大学生贩卖的燕隼是同一保护级别但却未获如此重刑。去年,河北沧州还曾一次查获33只雕鸮,结果也和此案相差很大。中国还有很多地下贩鸟行为也因为搜集证据困难而不了了之。

  周海翔说,一直以来中国对贩卖野生动物行为的执法不力、普法宣传不够,所以此案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反而让人觉得有些“重”。从此案的判决可以看出国家开始重视生态建设和野生动物保护,此案的严格依法执行也对沈阳乃至全国的鸟贩子带有“杀一儆百”的意思。

  都市玩鹰人和中东土豪

  对于鹰贩子所贩卖鹰隼的命运,国内媒体也早有报道。据华西都市报2014年的报道,在盗猎鹰隼的背后,有着一个灰色市场,他们就是一群为圆一个“左牵黄、右擎苍”的英雄梦,而不惜花钱、花精力、花时间的都市玩鹰人。

  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到了一名昆明老板,他向记者推销的是凤头隼雏,雌隼雏在一斤二两、雄的在一斤左右,价格均为600元。

  他自称长期向云贵川以及广西发货,有专门的渠道,四川的玩鹰人士都从他那里卖鹰雏,然后慢慢驯。之所以不敢发远线,是因为风险太高,一是怕鹰在运输途中死亡,但更怕的还是中途被查出来。据他说,从云南到成都,他一般都是通过熟识的长途客车发货,“今天定了,明天就可以到。”

  报道称,多种渠道证实,鹰隼等猛禽往往会在线上交易。记者走访了成都市多家鸟市,均未发现鹰的踪影。“鹰都是保护动物,咋个可能公开拿出来卖。”做了10多年鸟类生意的袁女士透露,市面上的确有一些玩鹰族,不过这种购买都是“私人定制”。

  报道称,过去,玩鹰在成都算是半公开的爱好。现在,玩鹰人自知不合法,从原来的地上转入地下,一般通过聊天群和论坛联络,并小规模的组织一些聚会,甚至约好一同出猎。

  近年上映的电影《无人区》则反映了一条更加庞大的利益链——来自中东的买家。西海固是宁南西吉、海原和固原三地的统称,干旱让这里成为国内最贫穷的地区之一,这儿也成了盗捕猎隼的主要地区。《新华每日电讯》的数据显示,仅1992年—1995年,我国新疆、甘肃、青海三省区有关部门共缴获猎隼1000多只,抓获偷捕猎隼者达3000余人。1997年,宁夏猎隼仅剩1000多只。在国外,极品的猎隼能卖到10万美元以上。

  玩死10只,驯出1只

  鹰、隼,被认为生物链顶端的猛禽,面对这么凶猛的动物,玩家又是如何尝试把他们驯养成上可搏击长空、下能听命于人的“家宠”呢?

  成都一位老玩家“全哥”向华西都市报介绍说,驯鹰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别的不说,仅仅是熬鹰,就够人受的。熬鹰,就是让鹰长时间不吃不睡,只用管子给它灌点必需的水。玩家几天时间都得瞪眼盯着,因为有些鹰是可以一只眼睁着、一只眼偷偷闭着睡觉。它一想睡,就晃它。“有时候一个人盯不过来,得几个玩家轮流上阵。”全哥说。

  光这样还不行,还得用通过行话说的“下轴”来让鹰最快产生饥饿感。即用把肉包在麻或毛中喂给鹰吃掉,促进胃不停蠕动,使鹰产生饥饿感。十多个小时候,再让鹰把麻和毛吐出来,这又被称之为“甩轴”。几天下来,鹰的精力迅速被消耗掉,慢慢就不会像之前那种桀骜不驯了。“这个时候,再给它一些食物,它就开始和人亲近了。”全哥说,有些鹰扛不过这一过程,加上有些不太懂的玩家甚至不给水喝,导致有些鹰就会脱水而死。

  从抓捕、运输、再到驯化,每一个环节对鹰隼来说,都极为严酷。圈内人士曾专门做过统计,除专业的驯鹰师外,要驯化一两只能够出猎的猎鹰隼,其间过程有大量的鹰隼或死、或伤。

  “有的玩家甚至要玩死10只左右,才能练出一只。”全哥说,然后从死伤的鹰隼中积累经验。此外,驯养的鹰隼因为被控制食量、限制自由等诸多原因,与野生的鹰隼相比,抵抗力会明显降低,进而导致驯养的鹰隼患寄生虫疾病和霉菌病的几率大大提高。

  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理事、成都观鸟会理事长沈尤也有类似观点,他说,很多被捕获的鹰隼因为得不到足够运动、被迫长时间站立、足底被磨伤感染导致的“脚垫病”。“被放生的很多鹰隼都有这种病,很难治愈。”沈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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