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应象》:“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来源: 2016-06-15 20:23:4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可见原文中的”神明“和当今所说的精神,意识,思维等不同;“心主神明”是后世的注解,并不出自《内经》,与原文“神明出焉”相差已远。《六节藏象论》:“心者,生之本,神之变。”可知心藏神,然后才显见生命之神机,出入行,升降立,此为“明”。至于“心主”则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