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的处理,一上来就有误区:
派与她职称相对的责任,她完不成是她的问题。但你不按职称派活儿,搞不好会被倒打一耙,变成了你的问题。不给她派与她的职称相对的责任保护她,然后去自己的经理那里要求把她调走。这种做法有点自相矛盾。
在主帖里:有很多性别,国籍,性格的描写。但前二者无法改,性格的改变不是你的职责。如果这位同事是男的,不是中国人,对他的处理与女的,中国人相同。
既然事情已经激化到PIP的地步,对你的经理和人事谈话时要对事不对人,只阐述事实:给她安排了什么工作,和她完成的程度。而不是“技术很差,连基本概念都不清楚”。态度好不好无关,性别和国籍也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