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与乙谈,但原因与甲无关。如果按规矩,

来源: 2021-04-23 03:28:3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你的贡献该为著名作者,早就该谈。估计现在谈,乙大概不会加你为作者,然而不谈,绝对不会加。原因:你自己都不觉得自己该为作者,别人更想不到。

谈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自己的知名度。你做了什么,乙不会知道,通过此次谈话,让乙明白员工中有如此之人才,以后再有类似的事,不会忽略。即使他不做你的管理了。

谈的时候要委婉一些,谈之前做好准备,把你做的事按规矩简单明了地总结一下。谈时先问你是不是作者之一,回答不是,然后说你好奇为什么不是,因为你做了。。。乙会给出一大堆理由/借口。没必要争,也没必要同意,表示明白了。然后问你以后如何努力可以成为作者之一。如果对方说的有理,表示同意。没理,表示信息量太大,要好好想想。

谈后不必与甲说。他问,就说谈过了,结果还没定 (这是实话,谁是作者,只有文献发表了才是定了)。乙同意不同意你成为作者,与甲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尤其如果乙同意你成为作者,你没有必要给甲提供武器。

题外的话:

1. 是否为文献作者,是一件100% 的“事”。你把如何处理这件事变成200% 的“人”,于是产生了各种烦恼和疑问。

2. 即使涉及到人,职场进取勇者胜。如果怕得罪人,该说的不说,该做的不做,效果适得其反。其实,不问,对甲以后写不写参考信没什么影响。问了,乙也不会记仇,如果连这种事儿都生起气来,根本做不成大老板,早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