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你的问题就是自己身上有屎撒了谎,所以在想保住2千刀失业金的同时又怕
所有事实爆露。事已至此,是我就会跟据劳工部的来函联系他们,把当时的情况一五一十的说清楚,如果劳工部认为这种情况不应领取失业金,那就退还那2千刀。你现已找到了理想的工作,并不想将事闹大,2千刀对于理想工作来说跟本不算什么,一个月的工资就大大超过2千了。
而且跟据你说的 “我说你还是让我离开吧,大家都不要浪费时间了,当时就走了“ ,在我看来这是你自己辞职,自己走了。 所以对这件事其实可以有很多种理解方式,但老实说把它说成被雷是最不靠近的,倒是”辞职“或”炒“是最靠谱的说法。
迟到不是问题,问题是在你发现自己可能会迟到的时候有无通知老板,打电话或电邮告知你因事可能会晚些到,让老板心中有数,这并不是微管理,每个老板都要对自己的手下负责。举个例子,他本以为你9点到,10点大楼火警,老板出去后点人你不在,他不知道你今天迟来呀,会以为你还在大楼内,要安排营救。
出来混为自己考虑也为别人考虑,有些事也是别人的职者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