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自己走人还是等待裁决
我在政府部门工作。我的顶头上司早就想开我但苦于无合适理由,最近我不小心让她抓住了把柄。长话短说,我和老板在客户面前公开我们的不同意见。我做审计,发现客户一些问题,我觉得应继续调查,我老板为了打击报复我,公开站在客户一边,跟我唱反调,并公开表示没必要再继续温问题,虽然我对客户的解释并不满意。弄得最后审计无法进行。我气不过,就说我会根据我的调查写我的报告,你可以写你的报告。 客户打电话报告给大老板说他们not comfortable with us showing our disagreements before them)。我给大老板做了解释,承认我做得不对的地方(当然也报告了我老板的所作所为),她看起来表示理解。 没想到今天风云突变:今天大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我老板已在那儿)。宣布这个事件全是我错。加上以前我的write-ups(我老板wrote me up for everything including asking a coworker the right vacation form to use.以前的工作中,我从未被written up 过) 她决定把此事件提交HR.她让我自己收集以前的documents for the write ups。 再下星期她准备报告人事部(她下星期休假)。 我去找HR (不是一把手,一把手刚上任),她知道我 have been mistreated.建议由她给一把手谈让一把手与我,大老板,老板谈。我开始同意了,但后来想这样就把日程提前了,而我是想尽量往后推,争取时间找工作。她告诉我,我老板有权开我,现在关键取决于大老板的态度。 跟人事部门谈有意义吗?我是不是应该自己走人,以免被fired留下不良记录?如果我被fired,以后的雇主会发现吗? 没想到自己会沦落到这一步。很难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