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般雇佣的程序是怎样的?
不想让现任老板知道我在找工作,所以在递简历时明确说明,reference upon request.
我想知道,如果几次面试通过后,HR的程序一般是先要推荐信,进行背景调查,最后才给offer吗?有没有可能先给了offer,然后才去联系reference, 做background check呢?
我不是在美国拿的学位,到目前为止在美国也只在2个地方工作过,认识的人非常有限,如果不让现任老板做推荐人,很难凑齐3个reference。而且现在的职位,工作时间长,老板也了解我,上一任老板说不定都不记得我是谁了。我希望现任老板能做reference 。如果我请他做reference,最后又没拿到offer,那岂不是走又走不成,留下也尴尬?
如果HR能先给offer,再去找现任老板了解我的情况,感觉稳妥些。我不了解HR的工作,请问一般雇主是怎么个程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