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次就要立规矩,还谁谁有特权?开玩笑!

来源: 2014-12-31 17:16:1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正确的做法是:立即给全部人员重申规矩,电邮,公开的!(她一定不会高兴,但正是要达到的效果!-- 她去找上面,随她去,上面要找您谈话,记录全部文档! 如果上级不许您这样做,您那官也用不着当,不值)。

用不着废话多,只要人知道您一出现,那就是什么地方有问题,您准备开火(人立马都会明白,the gun is out, caref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