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来源:
废话多多
于
2014-10-23 1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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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担心A觉得你向他挑战,你已经挑战他了。下一步是怎么办。
告状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容易两败俱伤。不到走投无路时,最好不告。B对你的前老板好,不一定对你好,更何况A是B的老板升上去的。项目失败公司不着急,你更不急了。
或是在公司里,或是在外面,找个新工作,级别理所应当的就升上去了。在原单位,换人当头,有一系列的背后活动,上面没有有力的人支持,成功的可能性几乎是零。(人脉和大红伞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