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给人一个电邮要求改正;乙。如果没有改正,保留所有记录,报税时告知道IRS。

来源: 2014-10-09 16:36:1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甲。给人一个电邮要求改正。这个应当是简单错误,告诉人家改了就好。这种行政事务在美国简单错误是很多的 -- 如某行政秘书发一电邮,十分钟后再发一电邮改正或者撤销前一电邮。习惯了就好,改了就好。

乙。如果没有改正,保留所有记录,报税时告知道IRS。不要使用错误的SSN!告诉IRS这个税表是你的(“你”的定义:姓名,住址,出生日和出生地等等),但SSN错了。如果不知道怎么做,报税时去找个 tax man 帮您(用不着 CPA)。Again, 保留所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