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你的先生分工合作接送孩子。或者辞职另找工作。如果现在坚持找出不到办公室工作的理由,正好给公司解聘的机会。
美国劳动法规定一天工作8小时,公司加1小时的午饭时间,一共是9小时没错。比如我们单位所有9-5的职位,都明说是7小时工作加1小时午饭时间。
在家工作是公司用来吸引员工的额外福利,不是劳工法的规定,公司有权决定员工是否在家工作。不同的公司决定的人不同,大部分是一线管理人员。
看起来你的公司要有大变动,你已经问过同事,头儿,人事,得到的答案基本一样。既然已经被通知这样做了,建议先做一段时间,以后再说是不是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同时开始考虑找工作,以防万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