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灰心极了。再怎么申诉,系主任A和B以Reduction Of Forces 的名义解雇我的结果好像也变不了。人家就是想找个理由,什么理由没关系。我的申述,说不定加速了过程(原来说是半年)。初步决定不到走投无路也不会把他们送上法庭,那样就没人雇我了。 唉,死的心都有了。不公啊,坏人怎么会大行其道呢?我还天真地以为美国政府管辖下的地方会公平一些呢, 结果在这里白白耽误了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