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我 have gone over the review 所以算是与她谈过了。我已在review简短地写了我的意见。但没有证据bank up.或许我应该把#4写给她,而不是HR.招我并非她的主意。而是她老板和老板的老板的。感觉在我接受offer时她并不高兴。可能觉得工资给我高了。比她的高。 也想过你想让我走我偏不走。但我不enjoy与人斗,所以估计还是走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