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谁也不会改变。而且,就是让你回去,以后的小鞋就不是一双两双的穿了。

来源: 2013-06-22 05:43:0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如果让你离开的理由是 "fire",最好找一个律师,和公司谈判成 "lay off", 这样你以后找工作不会有影响,而且一时找不到工作可以拿失业救济金。

至于要公司改变决定,让你回去工作,99.99% 是不可能的。职场中大老板雇二老板,二老板雇三老板。。。目的是让下面的人替他做事,改变下面人的决定对上面的人没好处。

说几句题外的话,希望你不介意,这件事处理的有点不够冷静,失去了几个转弊为利的机会。

1. 不同的头儿对做事的人有不同的期待,“薪水涨幅和红利都给的很少,是预期的一半”,说明你的预期和头儿的预期有出入。其实是个沟通的好机会,趁机问明白头儿对你的期待。

2. “
工作量分配不公,同事做不出的项目分给你,又很逼迫赶着要结果。” 说明头儿看好你的能力,这是一个讨价还价的好机会。和头儿商量着做,要做出来了,等于救了头儿的急,他欠你一个情。拒绝接受工作万万不可取。

3. 越级告状,尤其是涉及到歧视二字,非常犯忌讳。详情可参看《告?还是不告?》一文。

人在职场混,哪能没矛盾,能解决的解决,解决不了的也不必纠结。人的一生时间有限,要做的事太多,打官司的过程中,不如意的事情更多,有那功夫,不如找个新工作,高高兴兴的从头开始。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