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offer接下来
cnc对雇主一方也有限制,不让他们abuse:
1 合理的商业利益保护范围:知识产权、客户名单等等,必须明确,不可无限外延;
2 合理的补偿:签了这个条款,必须有所补偿;
3 合理的时间限制:在离职多少时间之内,不可无限外延;
4 合理的地域限制:在某几个城市,某些地区,不可无限外延。
以上条款缺一个,很可能被court扔掉,cnc不成立。
雇主用这些条款来保护合理的商业利益,把员工逼入死角并不是目的。只要你的新工作不牵涉到第一条里面的东西,应该没问题。
真打官司,雇主未必赢。李开复的官司影响够大了,微软也没捞到啥,最后不了了之。作为普通员工,我不觉得老东家会有那么大的兴趣去无理取闹,打以整人为目的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