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与现公司签合同说,离开此公司后,12个月内不能应聘任何竞争对手公司的类似职位。 对于一个不是公司的重量级人物,真要这么做,有麻烦吗? 公司会为一小萝卜头打官司? 如果是被现公司裁了,是不是合同的说法就无效了? 请专家赐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