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不都有律师的吗?还不是张口就来,那是一份警告信,就是如果然后巴拉巴拉
来源:
俗世痴
于
2012-12-03 16: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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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律师行用老俗的电邮做抬头:
名:老俗
电邮: 俗世痴.COM
老俗有点啼笑皆非,偶前老板的典型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