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人,走之前告一状。有理有力,把责任都放在对方身上。

来源: 2012-05-28 11:34:04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强调,对公司一切都很满意,只是因为他的个人性格,不得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