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小心

来源: 2012-02-02 07:53:4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电话录音(未经同意)不能作为证据。

EMAIL可以作为electronic evidence.

建议你对中介倍加小心。避免成为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