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加拿大公民,在美国工作(TN签证),平时发工资的时候好象已经被美国政府预先扣除过税了,这样是否还要向加拿大政府补交税?美国政府会给我税单吗?我应该向公司要税单还是向美国政府要税单?请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