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讲,每周至少保证40个小时,没有具体工作内容
因为合同已经 renew 了几次了,工作内容较最初的合同有了很大改变。后来renew 合同的时候只是说,合同延长多么长时间,没有工作内容。
合同里没有具体的内容,像,如果没有按照自己估计的时间完成应该怎么办。。。。等等。
现在只算上周1天的工作量,让我重新上报 invoice, 但我确实干得很辛苦,每天加班了。 我只报一天的工作量,不是正好说明上次报的是说谎了吗? 我应该只报一天吗? 他们是不是只能按照我报的工作量付钱?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