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要协调四个部门的运作,有很高的visibility,压力也很大,但是级别和薪水都要高一些。我在以前的公司做过两年的coordinator,可以说吃尽苦头,经常是晚上和周末都在跟欧洲和亚洲开电话会议。这一间公司跟我之前的东家是竞争对手,也是全球开店。我不想重蹈覆辙,所以选择了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