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忘了这件事,赶快找新工作

来源: 2010-07-30 22:10:3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试用期内,没有任何理由都可以不要你的,你还想去打官司,怎么打得赢?
在简历上把这半年给拿掉,这不是啥光荣的事,别指望人家还会给你啥好的Reference, 就当学生新找工作,没经验也比有一个试用期过不了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