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里的典故:在禁区大叫一声,抱脚倒地

来源: 2010-07-01 09:35:4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90年代早期,猪协不远万里,从德国请来施拉普纳担任男猪主教练。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外籍教练,一激动,球迷送他一个爱称“湿大爷”。

当年,国足的同志们中,不少嫩黄瓜,也没夜总会可去,个个火力壮。

一次训练赛,两个队员在禁区动手,打起来了。施大爷不解,问:“咋的啦?咋的啦?咋就打起来了?”

其中一猪指着另一只说:“施导,丫铲我腿了。”

施指导火噌就上来了,大骂----对被铲的人:“你长的啥脑子?那是人脑子吗?这是在禁区里,你应该做的是,大叫一声,抱着腿在地上打滚,其余的事交给裁判处理。”

赛后总结会,施大爷在此把这个例子拿出来上课,做了理论深化:“作为球员,要明白规则,让规则为自己服务。今天这事儿没完,要是发生在重要比赛,一个点球机会就被浪费了。对方侵犯你,不要泻匹夫之怒,进球是最好的报复。”

这就是该典故的中心思想。字句是“在地上打滚”,精义是“善于利用规则,理性处理冲突,明白自己的利益所在”。所谓“字句叫人死,精义叫人活”,参加过周五查经班的一定知道这句话。

昨天给虫虫引用这个典故,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你甭害怕,别怕她操器械,别怕她膀大腰圆,好好使用规则,你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国足是够臭的,要不是现在有世界杯,还想不起足球的典故。四年一回挺难的,写出来娱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