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可以适当加上以增加说服力。

来源: 2010-06-14 21:28:1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这样写的话底线在哪里呢? 只是不想惹法律麻烦. 我现在的版本是有客户机构名字, 有project名字, 有些做事多的project里从做的事里面会透漏出project是干什么的和用了什么技术架构. 当然我搞的不是高精尖的科技, 只是写些网页, 做做资产管理系统和GIS之类的.
多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