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和王立山都选择了抗争......

来源: 2010-05-25 12:58:2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知识产权的CASE,我看了好几个了,比岳CASE更明显的案子都难产。一个律师曾跟我说,大意是:"I won so many cases I should lose and I lost so many cases I should win"。上了法庭,很多事都难说的,不是简单的“公正”就能赢的。

抗争是应该的,但有策略的问题。我倒是更希望王立山的case能赢,他也就不会走上那条路,就不会有两个家庭被毁掉。但从岳的描述中,我看不到王的希望,除了匹夫之勇的"抗争"。另外法庭上可以“诋毁”证人的可信度,但法庭外就没必要再对其进行人格攻击了。


想想,确实是在抬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