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单位请我一个多月之后再去谈合同是什么意思?

来源: 2010-02-18 13:48:1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上周收到头头的email offer,大致讲了一下薪水和工作开始日期,说是让秘书这周再跟我约个时间去跟他具体谈合同和薪水问题。他自己这周去度假。

今天收到秘书邮件说是meeting定在3月下旬,让我确认。现在才2月,要过一个多月才见让我感到很奇怪,而且提前那么久确定一个约定也是件很奇怪的事。秘书的邮件标题就是写的日期,邮件内容里又重复了日期,感觉不像是写错了。可是真要3月多才meeting让我很不爽,他们难道认为我不会有别的offer吗?

请教大家我现在该怎么办?打电话去问秘书为什么要拖到3月吗?要怎么措辞比较好?还是回邮件问她呢?可以问她有没有可能是月份搞错了?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