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的offer给了并于上周中按约定,回复对方表示愿意接受offer。对方在上周四follow up 告知下周(本周)会先email我一份 Offer of Employment(是因为周五hiring manager和HR的经办人都休息)。 本以为会在周一收到, 结果直至今天, 也未见踪影。 请问该不该 follow up一下呢, 如果应该, 该怎样说比较 professional 呢?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