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啊,其实也气人。什么分量不分量。前公司以前对一个雇员也打过官司。本来没什么竞争问题,但他们主要是不想雇员离开。就想用官司来把人拉回去。很过分啊,我的律师一再问我,是不是要反诉前公司。你可以想像他们多过分。。。 寒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