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刚失业,拿severance 到4月底,想在5月份回国一到3个月。请问:我是否应当在回美后再申请失业救济金?比如说我在7月份回美,是不是5月到7月的这一部分救济金就不能补领了?还是我整个会被disqualified救所有的救济金?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