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找工作, 上个星期已接受一个公司(公司A)的Offer并开始上班, 上班同时又接到一家公司(公司B)的Offer, 还未接受。 公司A在MA靠BOSTON附近, 公司B在MN北部。公司B的收入(工资加其他)比公司A多大概30%。 现在LD希望我接受公司B的Offer。但由于我刚开始在公司A工作一个星期, 自己找不到好的理由去和公司A说这件事, 不知各位有没有好的想法怎么去和公司A去说这件事,并不太伤人品。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