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 烧了的桥能走吗?
去年接了一个公司的offer,签了offer letter,后来有另一家公司给我offer, 我对
第二家工作更感兴趣,所以就耍赖,给第一个公司HR Manager发个电邮说不去了。
现在下岗了,发现第一家公司又在招人。
请问,像这种情况,能再试试吗? 会不会自讨没趣呢? 如果没签offer letter, 我
早就厚着脸皮又apply了。问题是,签了offer letter, 又不去,留给他们的印象一
定不好。请问,像这种情况,能再试试吗? 会不会自讨没趣呢? 如果要试,怎么作
比较好能呢? 我有他们一个employee的电邮,偶尔会问候一下。能找她先探谈探口
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