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为XX!

来源: 2009-01-08 22:52:0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一。得罪人你还不知道,你说你不是XX,你基本明白了。那是说你比XX更聪明?XX是不能说她,还有XXXX都是主任不允许碰的。
第二。不看新闻,不知道金城武的意思和好话。
第三。没有谢谢,只有你自己明白就好。
第四。人家好心帮你,你不符合自己的意思就翻脸。还不知道人家在替你找台阶下。
我真的眼冒金星!
公司里的事情别把秘密说出来,这样有点太哪个了。换个马甲在混江湖吧。做人学XX和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