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是公是私

来源: 2009-01-08 11:21:0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那个中国同事都已经离开了,留下的自然都属于公司的,别人当然有权用(如果有专人管理的话,让老印去找那个人)
EMAIL地址是私人的话,不应该给他,是公司的话,应该早被注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