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意见, 敬请讨论(关于告你的老板)
以上各位的意见几乎都是一边倒. 我个人觉得, no job deserves your self-esteeem, and everyone deserves being treated respectfully and fairly. 这也是我来美国后学到的很重要的一点.
在国内, 我父母经常教育我要夹起尾巴做人. 因为高调的人总是"风必催之".但是这一套似乎在这个国家行不通, 一个人一定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才能得到尊重.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不用我多说.
我看到, 不管是总统大选还是公司内部斗争, 一个人敢于说不, 敢于有不同意见, 只要态度正确, 尊重别人的发言,有适当的幽默和胸怀. 就很能表现出色, 有所作为.
相反, 我看到很多中国来的人(我说的是大多数), 埋头苦干, 默默无闻, 对上司唯唯诺诺, 成为最容易被操纵, 也最容易被忽视的一群.
个人的前途是事业在自己手上, 没有哪个或者老板会为你规划职业生涯. 委屈求全既不能帮助你永保工作, 也不能帮你赢得信任.
我相信, 要用合理的方法争取自己的权利, 开口时把工作和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 说话有理有节, 同时勇于检讨自己, 也敢于分清责任, 最后要告诉别人, 你永远向前看, 不针对任何个人, 目的只要解决问题, 更有效率地工作.
这样你可以树立一个光明磊落,坦率诚恳, 很好合作和交往的形象, 反而更容易赢得注意和信任.
当然, 最切忌在上报的时候, 过分个人化和情绪化. 也不能频繁采取这样的行动. 告你老板之前一定要对大老板肯定他的能力和价值, 以及感谢他给你的帮助. 才显得你成熟, 有高度. 容易被别人接受.
个人意见, 敬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