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不是我朋友,使我另外一个坦看到了,提了些意见,然後叫她

来源: 2007-01-21 10:19:40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基本上这是一个很单纯的意外事件,连络对方的保险公司是很正常的处理方式,可能您对这方面的处理方式不是很明白所以觉得我们没有提供一个很好的处理方式,所以让老猫再试试看给予您一个明白的说明,但是基本上您的朋友联络对方的保险公司是一个开始,通常保险公司在接到求偿的要求後会依据事件发生的情况与您朋友的伤势做出理赔的决定,基本上依据您的描述,这个案件应该这样处理。
如果您的朋友因为这个意外造成残废,基本上他应该雇用律师,就其所受到的损失 (长期的直接或是间接的收入上的损失,基本医疗与复健的需要)提出民事诉讼,基本上如果损失求偿的金额不高,可以在当地的小额求偿法庭提出,如果涉及的金额大於小额求偿的上限,他需要在当地的民事法庭提出诉讼,(这样他可能就需要有律师代表他),
然而有一点很重要的是,法庭上有时决定责任的规属并不是一定是根据个人的判断谁是谁非,(在这个案件中对方已经承认了错误)基本上是取决於双方对於引起这个意外的责任比例的归属。
这就是老猫在上一个回帖中为什麽所提供联接有关自行车意外事故说明的帖子。

希望这个说明能够满足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