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请教

来源: 2005-09-16 05:16:1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出车祸了。警察给了我一张ticket,说我可以选择马上付款,也可以选择上庭,因为对方人受伤,他暗示不要怕麻烦付款了事,还是上庭,上庭可有三个选择;1.guity;2.no
guity;3.no contest。一旦对方告上法庭,选择no contest ,对方不能把ticket作为对我不利的证据,可以当庭付款.不知道这样是否对我有利?警察说的对不对?
如果对方告我,要我赔偿,一旦败诉,我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 是用我名下帐户的钱,还是我老公名下帐户的钱也要拿去赔偿.
万分焦急,出国时间不长,不知道该怎么办,恳请有经验和有法律常识的同胞给予忠告,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