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大侠,我一朋友因追尾被告索赔$14,000,说造成身体痛,无其他不适. 朋友方保险公司经调查同意陪$6000。案子已2近年。近法庭审理时间。朋友方保险公司律师提议承认是已方责任--negligence and carelessness,便不用上庭。赔尝经额可能打赢(按$6000). 朋友的保额是$250000. 朋友是绿卡,证申请公民。请教是否上庭会好些,这种事故是否对转公民有不利影响。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