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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6-05-23 21:32:0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令尊與您的醫療部份應該可以由個人的醫療保險來負責,如果不夠當然由對方駕駛人的車輛保險負責,同時如果對方有合法加州的駕照,不可能沒有個人保險,同時 no fault 是指 "pain and suffering ", 不是實際的醫療所需,所以只要你有具体的醫療帳單,(自付額或是任何額外款項)您應該要求對方支付,至於 pain and suffering 的部份你需要依據具體的原因與事實,不能漫天開價

當然如果有必要,您可以聘任律師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