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祸打官司,恳请法居士及诸位帮助分析!
我在加州,一个星期前出车祸,昨天警察报告出来,责任完全在对方:我直行,在一十字路口上被左边冲出来的车撞上了,对方是一21岁的黑人女孩,她有stop sign而我没有。事后我报了警,对方还用我的电话把她奶奶给叫来了。我的保险公司说因为我只有责任险,而uninsured motorist部分只负责body injury(车祸后车损坏了但我没受伤),让我直接跟对方的保险公司联系赔偿问题。前两天拿了两个estimate,都需要将近6000块钱修,我照报告上对方的保险资料打电话去被告知,对方自2003年1月份开始就没有缴纳保险费,因此保险公司对她概不负责。我于是打电话去找这个黑人女孩,她奶奶接电话说她不在家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没有手机,还说他们不知道警察报告的事,我说那好,我把报告和估价复印件用fedex寄给你。我已经做好了要打官司的准备,虽然很多人说打官司很麻烦钱也不一定收得回来,但我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不管能收回多少钱也一定要告她无保险开车给她一个警告!但问题是我所在的country小额赔偿法庭只受理不超过$5000的索赔,请问各位这种问题该怎么处理?超过$5000需要请律师吗(我的证据比较充足,估计不请律师也能告赢),只是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另外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或是建议也希望大家直言,我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