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看法:学书法最怕两个极端:一,唯书圣马首是瞻,二,信笔为体。

1. 目前能见到的书圣的字没有一个是他自己写的

2. 信笔为体不学古人,也是一种书法,即快乐书法,基本等同于北美的快乐教育。很多北美本地人都高中毕业了,都不会做简单分数加法,会认为 1/2 + 1/3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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