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失意的布朗毕业生,为什么有人就做一个害己的流浪汉,或上学期间自杀,有人会选择反社会行为呢?
这个杀手早期是学霸,应该还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呢吧?前面有同学说他被葡萄牙大学开除过,他怎么被布朗研究院录取的呢?假如真的被开除过,那时他的心理性格才开始向恶生变。假如在布朗不是因为考试没通过,是因为觉得功课简单伙食难吃离开的,他为什么这次要回去开枪报复布朗呢?感觉那时他应该已经有点抑郁或厌世了。那之后到开枪前的一段,他经历了什么十分重要。可惜现在没什么细节流出。他在佛州难道是离群索居吗?没人任何他的邻居站出来说他“很安静”很意外他会开枪之类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