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兵:是否判刑薄熙来,引火烧身众官僚

 

济南审案薄熙来告一段落,在等待法院宣判的一段时间,官僚体系和社会舆论,先入为主的进行舆论宣判,似乎,把薄熙来批倒批臭法律宣判以后,他们就可以高枕无忧的继续进行,私有化之中的浑水摸鱼中饱私囊了。

  但是,一个残酷的现实情况,他们可能没有考虑到,薄熙来如果无罪释放,说明他没有贪污腐败,要不要平反昭雪恢复工作呢?按 照官僚体系的说法,打倒薄熙来的理由是贪污腐败,并不是政治路线的原因,那么,贪污腐败查无实据,就应该平反昭雪恢复工作,薄熙来仍然可以继续进行不利于 汉奸走狗卖国贼的方针政策,这些人仍然是寝食难安夜不成寐的。如果按照那些查无实据的证人证言,宣判薄熙来罪名成立了,这些人当然可以弹冠相庆彻夜狂欢 了。

   可是,奉劝这些人不要得意忘形了,薄熙来平反昭雪,不利于汉奸走狗卖国贼,薄熙来罪名成立,长远来看,也仍然是不利于汉奸走狗卖国贼的。古人云:福依祸 所兮,祸依福所倚。对薄熙来的罪名指控,虽然是查无实据没法落实,却是所有官僚体系成员,在工作和生活两方面,公私混淆界限不清普遍存在的社会现实。

  看一看具体的罪名指控吧。

  一个是五百万行贿受贿的问题,所有的证人证言互相矛盾,却没有薄熙来直接受贿的物证。

  一个是两千万的别墅问题,仍然是相互矛盾的证人证言,既没有拿出来属于薄熙来和谷开来的房产证,也没有委托别人代管的托管手续法律文书,换句话说,这个别墅完全可以被托管人或者是其他人变相私吞的。

  一个是滥用职权的问题,薄熙来得知王立军和谷开来的暧昧关系非常生气,发现王立军利用杀人案件在要挟自己,一气之下打了王立军嘴巴,属于简单粗暴不冷静,给王立军调整工作,却是领导班子集体协商作出决定的,何来滥用职权呢?

  综上所述的三个问题,官僚体系社会精英扪心自问,自己有没有类似情况的存在,如果这些牵强附会的罪名指控能够成立,自己以后会不会面临同样的罪名指控,重蹈薄熙来的覆辙呢?

  行贿受贿是官员接受商人的金钱诱惑,违法乱纪给其打开方便之门。如果仅仅是并没有违法乱纪,只是督促行政审批部门和有关人员提高效率,让商人免去漫长的等待时间,商人表示感谢的好处费,是不是可以另当别论呢?当然,按照毛泽东时代的有关规定,同样也是不允许的。

  私有化改革开放以后,反腐败的立案标准几经修改,五万元变成为十万元,现在不知道是什么标准了。人们只是不断发现,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甚至于一个村支书,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搞到几千万和几亿元,那些官商不分公私不分的官僚体系成员,哪一个能够逃脱严格审查的罪名指控呢?岂不是:洪洞县里无好人了吗?官僚体系是不是就应该改朝换代了呢?

  如今任何一个有职有权的人,哪一个不是掌握很多商品房资源的人,很多人在老百姓检举揭发以后,一开始官僚体系全面否认,经过严格审查又不得不全面承认了。用对待薄熙来的罪名指控标准,又有哪一个人经得起严格审查呢?

   所谓的滥用职权和夫人干政,每一个官员都会有很多体系内部和外部的亲朋好友,相互聚会之中,免不了涉及一些工作内容的谈话,家庭成员也可能加入讨论,工 作之中一言九鼎也是性格强硬官员的作风,严格来说,都有公私不分夫人干政和滥用职权的问题。只有毛泽东周恩来等等少数几个高级干部,严格执行公私分明的家 庭生活,决不会让家庭成员参与工作内容方面谈话的,并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决定方针政策。

  由此看来,综上所述的三个方面,既可以给薄熙来全面定罪,也可以如法炮制照此办理,给官僚体系所有成员全面定罪,更不用说那些汉奸走狗卖国贼,已经是尽人皆知的贪腐卖国分子了。

   当然,汉奸走狗卖国贼是希望薄熙来彻底打倒了,但是,其它官僚体系成员也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冷眼旁观薄熙来的罪名成立,不然的话,这一股莫须有的罪 名成立邪火,就会变成为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了,人民群众在不得不接受薄熙来罪名成立以后,必然就会强烈要求当政者官僚体系再接再厉依此类推,不偏不向全面审 查官僚体系的所有成员,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自己就会步其后尘,成为薄熙来莫须有罪名成立的继承者了。

  对于人民群众的民怨沸腾,官僚体系可以短时间置若罔闻,却不可能长时间维持现状,毕竟,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创造者,老百姓在抗战时期的名言:别看今日闹得欢,就怕秋后拉清单,最终的胜负成败尚未到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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