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薄的性格和能力,对于他在法庭上可能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自辨,高层肯定是有预估的。因此,薄案的庭审能够以半公开的形式面对广大公众,这即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进步,也是共产党尤其是以习为首的新一届领导核心自信的一个表现。
也正因为庭审的公开,就使得此案在对薄的量刑上,高层,或者说是对薄案有决定权的高层,就不得不在平衡党内左右两派的同时,还要去考虑因庭审内容公开而产生的广大公众的判断和意愿,而且这还是个高层应该着重考虑的因素。因此,此案结出的果,绝不可能是某些高层希望的果,它必须是一个各方,包括广大公众在内,都认可的果。
薄并非完美,他自己也承认。因此他能够被推上法庭,有因。说他贪污和滥权,庭审证据又颇为牵强。但是,以薄的地位和背景以及他的社会影响,如以贪污和滥权为由结束其政治生命,这对党内外都绝对缺乏说服力和震慑力。还很有可能适得其反,起到相反的作用。
相较之下,如以渎职罪为薄案画上句号,不失为一个各方都可接受的结果。
在中国,任何时候都不缺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对这些人唯有一句话,就凭你们,中国翻不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