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媒体失去了优先旁听权
二、申请回避成为形式主义
三、未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2、“这些情节简而言之是办案人员给我的提示,我当时有软弱”
3、“在中纪委谈话期间我写的笔录是在不正常压力情况下写的”
4、中纪委对我审查期间多数文明理性,给我吃住挺好,伙食不错,有医疗保障。
第一,侦查机关介入之前,中纪委进行了审查,并且在该审查过程中限制了薄熙来自由。所以,薄熙来称有“不正常压力”。
第二,相关侦查人员涉嫌诱供。
四、同步录音录像未播放
薄熙来当庭对自己供述翻供并辩解受到引诱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十五条:案件审查过程中,人民法院、被告人或者辩护人对讯问活动提出异议的,或者被告人 翻供的,或者被告人辩解因受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而供述的,公诉人应当提请审判长当庭播放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对有关异议或者事实进行质 证。
五、重要证人未出庭
六、是否有取证?
张凯律师对薄熙来案辩护观察记
所有跟帖:
•
切中要害的论述
-xyz101-
♂
(0 bytes)
()
08/25/2013 postreply
01:47:18
•
中美制度不同,例如美国没有纪委。有些美国法律条款不能照搬的。
-xwu622-
♂
(0 bytes)
()
08/25/2013 postreply
09:4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