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福剑恐触犯刑法,最高刑期可达三年 !(转)

本帖于 2015-04-10 06:23:41 时间, 由普通用户 austraveller 编辑

本帖最后由 杨威利0607 于 2015-4-10 21:12

编辑 首先声明我不是法官,也不是法律工作者,我只是查了一些法律条文,认为毕某不但违纪而且违法,至于会不会公诉他,审判他,制裁他,统统都与我无关,谢绝一切扣帽子,希望大家正常讨论。

先来看看我在网上查到的侮辱罪定义: 侮辱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那么什么叫“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呢?别着急,法律是有解释的: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9/id/1081080.shtml

不想看链接的,我大概贴一下: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另外,百度百科对这个也有解释: 侮辱罪中的“危害国家利益”指的是什么? “危害国家利益”,是指侮辱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外交使节等特定对象,既损害被害人个体的名誉,又危害到国家利益的情节。

注意,这里毕某已经触犯了两条,一是侮辱(前)国家领导人;二是事件涉外,造成恶劣国际影响。

所有跟帖: 

不杀了老毕,何以解五毛心头之恨? -asiancarp- 给 asiancarp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6:39:34

你是明着洗地暗中浇油,扇阴风点鬼火 -金猴子- 给 金猴子 发送悄悄话 金猴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6:52:41

我怎么不记得有这种事。你举出实例来。造谣的话,就太给五毛丢脸了吧? -asiancarp- 给 asiancarp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7:07:38

上面就是 -金猴子- 给 金猴子 发送悄悄话 金猴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7:09:56

就这呀!那个五毛没有扇风点火,欲置老毕于死地?我不过是揭穿他们罢了。 -asiancarp- 给 asiancarp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7:15:19

你觉得我是五毛吗?YES or NO。 -oeyc- 给 oeyc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7:44:00

哈哈,不同意见就是5毛?请问你几分一斤? -我说你听耳旁风- 给 我说你听耳旁风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7:18:20

他?100%(250+250)/100。呵呵 -oeyc- 给 oeyc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7:46:46

必须的。 -stonebench- 给 stonebench 发送悄悄话 (108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7:56:57

+1 -Fibo5- 给 Fibo5 发送悄悄话 Fibo5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8:35:51

先双规,后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让他当一个平民百姓,以观后效 -Chiyankun- 给 Chiyankun 发送悄悄话 Chiyanku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0/2015 postreply 09: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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