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比毕福剑言论更可怕的是“告密”(图)

 

 

 这是毕福剑饭局告密者张清同志光荣版上的标准照
小平头

 

 



再看看这偷拍现场照片,一眼就瞧出来咱地下地下党留着小平头的张清同志就座老毕右手第四个,当时的视频就从这个角度拍摄





比毕福剑言论更可怕的是“告密”

导语: 毕福剑的视频风波,让“严厉治理工作作风”成为央视新台长上任后的首要工作。目前“毕姥爷”的节目已被暂时停播,央视表示要严肃处理,舆论场里关于此事的讨论也在持续升温。那位上传视频的“告密者”应该收到了预期效果。在评价毕福剑言论的同时,公众也应警惕,类似的告密者越多,只会让我们的生活充斥越来越多的紧张和恶意。

恶意“告密”同样需要关注

  对于毕福剑在视频中的言论,外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方认为,毕福剑作为一名公众人物,不知道谨言慎行,公然散布与主流社会价值观相悖的言论,侮辱已故领导人,应该被严惩;另一方则认为,虽然毕福剑的言论中包含了对已故领导人“大不敬”的话语,但这毕竟是毕福剑在私人场合的言论,属于个人言论自由的范畴,用不着上纲上线。而无论是哪一方,都把主要的争议点大多放在了如何评价毕福剑的言论上。但此事件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焦点,应当是未经许可而将私密场合的个人言论曝光的行为,因为这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很显然,视频上传者的动机,肯定不是为了维护已故领导人的尊严。因为若没有他将视频传上网,毕福剑的言论便不会如此大范围地为人知晓。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上传者才是那位令领袖形象受损的主攻手。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视频上传者就像是文革时期无孔不入的告密者,用政治正确来审视私域里的一言一行,把对方生活中的支言片语公布于众,用告密的手段,借助舆论来合力绞杀,一心想着玩残对方,这种做法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充满了恶意。


  在互联网信息时代,任何人的一言一行都可以传之于网上而瞬间扩散至全世界。那么,越是在这种环境下,越见隐私之重要性,越见对社会中每个人的言行和道德的高要求。告密,根本上是对他人权利和自由的漠视,如果类似事件被广泛效仿,一直保有告密形态的幽灵不散,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处处小心,畏首畏尾,生怕被别人告发出卖,最终社会就无任何信任和和谐可言。

为何“告密”思维当下依旧盛行

   需要厘清的是,“举报”和告密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举报”的内容限定在刑事范畴,即违法行为,如果某一“秘密活动”涉嫌刑事犯罪,比如走私、贩毒、贪污、盗窃,以及“密谋”实施直接危害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的暴力与恐怖,那么,将这一类的“密”向有关方面告发,不仅无可非议,而且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因而这种“告发”是正当的;而将“告密”的内容限定在认识范畴,即思想言论,以打击他人为主要目的,则是为人所不齿的。


  但数十年来,我们一直用“举报”或曰“检举揭发”来掩盖甚至美化“告密”这一行为。在历次的政治运动中,人们无不以这种貌似正义的“革命”作为,来划清界线,显示自己的坚定立场;而善于投机者更是用它来邀功请赏――即如鲁迅所言,以他人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子。“文革”中所谓的“反戈一击有功”盖源于此。这种让中国人民陷入恐惧和不安的告密文化,极大地破坏了中国人的生存环境和信任土壤。


  以“思想罪”与“言论罪”将一个人绳之以“法”,那就必然给整个社会造成一种令人人自危的恐惧。而告密又往往是用以保护自己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于那些道德败坏、心理阴暗的人来讲,更是一种成本最小的邀宠和晋升的途径。权衡利害得失,既然告密可以趋利避害,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种思维方式,时至今日也很有市场,告密文化仍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湖北大学数计学院07级数学2班曾推行了一项“小天使计划”,让每个学生都有一个“秘密同学”在暗中盯梢监督,定期写出监督报告。;还有一些学校,布控了若干所谓的“信息员”,也是专门用来监视和报告该校师生的一言一行。

 

对待告密 公众应“公私分明”

 私密言论被传播后引发的风波并不鲜见。同样是吃饭小聚,学者于建嵘和经济学家陈志武就演绎了一场微博隔空争论。在一次两人用餐后,于建嵘发微博传播了席间陈志武的观点,不料,陈志武随后在微博上回应:“今晚跟于建嵘一起晚餐,他对现时政治评论的话,在他自己微博上居然说成是我说的。怎么会这样歪曲呢?真不知道他的为人了。这里我必须纠正他的歪曲。”


  在这个人人都是“摄像机”、“麦克风”的时代,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暴露在大众传播的审视之下,这时就更要强调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区分。在这起风波中,如果就事论事而言,在纯粹的私密空间里,毕福剑的言论影响的只是餐桌上特定的受众。但“酒局和互联网都成为了扳机”,对于上传视频者,其用心和人品确实容易饱受诟病。即使不赞成对方观点,或者是不当的言论,但未经许可进行大众传播,伤害的不仅是相互间的情感,最终销蚀的社会的言论自由,造成人人自危。


  互联网时代,无论是信息的来源方,还是信息的接收方,其素质都参差不齐,而信息内容也往往根据上传者的喜好而定,这本身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容易带有浓厚的个人主观色彩。而与此同时,网络围观者中很大一部分人还做不到客观理智,有选择地接收网络所传播的信息,由此,在“公私不分”的情况下,就会造成错误的导向。而要避免这种情况,互联网受众需要培养“公私分明”的意识。


  但无论如何,在当下解决类似的“告密”事件,法律始终应是首先考虑的途径。法治社会的最基本要求,是以法律划出罪与非罪的明确界限。对罪行依法处置,鼓励正当举报。而对非罪的言论行为则依法保护。如果毕福剑的言论自由污辱了已故领袖,那么其家属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渠道来解决。同样,毕福剑也有这个法律权利,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告没经他本人同意就把其视频的公布到网上的那个人。而如果依法治国的精神得到充分贯彻,所以问题都可以在法律平台上得到公正解决,告密方式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必要。

所有跟帖: 

考虑是一个阴谋, 还有后续手段。 -Dreamkylin- 给 Dreamkylin 发送悄悄话 Dreamkylin 的博客首页 (491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35:20

这不是胡搅蛮缠么?人家昨天就出来辟谣,说根本没有跟毕一起吃过饭/ -bo'smam- 给 bo'smam 发送悄悄话 bo'smam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40:11

这明显是有人操弄舆论,故意转移视线。用子乌虚有的告密文化来转移对老毕的愤慨。 -Lynn123- 给 Lynn123 发送悄悄话 Lynn123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42:32

老毕心里门清,是哪个狗东西告的密。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42:44

有图有视频为证,所有这些都看得清清楚楚!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张清 -寒流- 给 寒流 发送悄悄话 寒流 的博客首页 (184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55:29

张清的微博辟谣:他不认识毕福剑,也没有和毕福剑一起吃过饭。老毕还不清楚吗?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57:30

本人能为自己作证吗?!一个强奸犯奸污一妇女,事后你问他干没干,那不废话吗! -寒流- 给 寒流 发送悄悄话 寒流 的博客首页 (158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23:43

张清在不在场,老毕还不清楚吗?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6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25:08

那照片上老毕右手第四留小平头是谁?和张清长一模一样,怎么没人辟谣那人不是张清 -寒流- 给 寒流 发送悄悄话 寒流 的博客首页 (46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31:57

我没有看出那人像张清。所以还想看看进一步消息。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6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36:43

如果真不是他,他早跳出来指证那人人谁谁谁,不是他。这不一下就洗清他的清白。而且认识那人的也不是一人 -寒流- 给 寒流 发送悄悄话 寒流 的博客首页 (96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4:26:33

他不是发文说:他不认识毕,也没有和毕一起吃过饭吗?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4:40:51

举例不当。比较形象的比喻应该是这样的—— -oeyc- 给 oeyc 发送悄悄话 (15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31:12

叫老毕去告他就行了,你那样未审先判真恐怖,而且你又不是当事人。 -我真的是鳗鱼- 给 我真的是鳗鱼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04:48

老毕肯定知道是他,这种小人还值得去告!以后谁愿找他当朋友谁去 -寒流- 给 寒流 发送悄悄话 寒流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27:06

别忘了老毕也是小人,堂堂央视主持人在那种场合粗口兰舌的,而且有女仕在旁,真难为你 -我真的是鳗鱼- 给 我真的是鳗鱼 发送悄悄话 (24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4:08:09

实际上中国人大多数明哲保身,倒是美囯人路见不平,立马报警。公民意识告密者很普遍 -mrict.- 给 mrict.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44:27

检举违法是举报,这种值得肯定!另外的属不齿行为:偷拍隐私并公布的是狗仔。利用私下闲话偷拍并达到不可告人政治目的的叫告密 -寒流- 给 寒流 发送悄悄话 寒流 的博客首页 (52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49:32

问你一个问题,美国政府录下玛莎,斯蒂沃德的电话录音,那是在她被调查之前,是不是违宪,违法?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52:59

政府为国家安全调查个人资料,这个属政府职责范围。不违法,具体可以侵犯多少隐私 -寒流- 给 寒流 发送悄悄话 寒流 的博客首页 (51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57:59

她涉及的是内幕交易,没有国家安全的事吧?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00:45

内幕交易也是违法的,而且判刑很重。华尔街所有涉及债卷股市交易的随时都可能会被监听和调查 -寒流- 给 寒流 发送悄悄话 寒流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04:53

那是,她也被惩罚了。问题是:美国的法律规则不是:在被证明有罪以前,都是无辜的。怎么可以录下一个无辜人的私人电话?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537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21:00

而且,可以举一反三。我们每个人的电话都可以被政府录音而没有提示,那么我们的人权呢? -薛成- 给 薛成 发送悄悄话 薛成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01:55

克林顿风流事也是被私人录音上交国会,真相大白 -mrict.- 给 mrict. 发送悄悄话 (6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02:11

那个是狗仔,而且比狗仔还狗仔!她那个好朋友,为了钱偷偷录下莱温斯基和她的非常隐秘的私人谈话录音。有人就愿意为金钱干 -寒流- 给 寒流 发送悄悄话 寒流 的博客首页 (161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10:43

NBC 晚间新闻主播遭军人举报,立马被停停工一年 -mrict.- 给 mrict.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2:59:07

美国联邦各机构加警局的线报耳目人达数万人! -reader007- 给 reader007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30:50

要在美国,公众人物在外事活动中骂国父、军队、人民,美国媒体早炸锅了。中国媒 体多安静。 -Weipan- 给 Weipan 发送悄悄话 Weipa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35:29

你根本不懂!美国是基督教立国的国家,耶稣比国父还国父!有几个电影描述耶稣嫖妓,除几个信徒闹一闹,媒体根本理都不理 -寒流- 给 寒流 发送悄悄话 寒流 的博客首页 (9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54:35

你在用告密的手段反对告密闭:)) -TrueTrueTrue!- 给 TrueTrueTru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3:41:39

告密是坏人诬陷好人。监督是对违法乱纪的政府官员、公众人物所采取的合法行为。 -Weipan- 给 Weipan 发送悄悄话 Weipa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9/2015 postreply 14: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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