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里的供销社与商业局

商业局和供销社是两个平行的机构,农村好像全归供销社管,公社一级的小镇,有供销社的门市部,包括日用百货糖烟酒五交电土产等等,一般是一排平房里面一长串柜台,大一点的镇, 还有一个小饭馆,河南的小镇一定还有一个回民馆, 准卖胡辣汤。

注意,说到大队了, 正规的说法,农民习惯称之的大队“小卖部”,正式的官称是供销社的“代销点”,一般就是一个人,有供销社的“正式员工”吃商品粮的,不过这类人一般都是犯了点错误,或者是主动要求到某大队去的,因为老婆孩子在那儿。

也有本大队找一个人到代销店做事, 大队计最高工分,还有补贴工分,属于大队最好的工作之一,我在江西插队时因在大队综合场(即副业队)常被派去帮代销点进货, 因为那个家伙是个有点残疾的复员军人,朝鲜战争时在东北铁道兵时摔伤过,大队的照顾他。

大约每两个星期去进一次货,到八九里地的一个小镇供销社,有三间平房, 部分什么百货五金啥的,但有个小库房,就是给这一片大队各代销点备货的。

代销点儿显然是好活,风刮不到雨淋不着,最高工分还有补助,去进货还可以混水摸点鱼, 很多商品是有损耗可报的,最不济还可以乱吃点东西,供销店好些人相互还能监督,一个人的代销点岂不是你一个人咋说就是咋样?!

就因为此, 但凡清账清货物,代销点儿的那一位很容易挨整,本来大家都很羡慕嫉妒你了, 逮到机会不整整你!农村一整就开打。但, 想干的人还是很多,国人只是见贼吃肉,不会想到(见过而忘了)贼挨打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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